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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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面向对象的三大基石之二-继承
1.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还可以扩展出自已特殊的属性和方法。
2.在继承关系中,父类和子类需要满足is-a的关系。
3.继承可以防止子类中出现重复的程序代码,也就是实现代码重用。
4.在继承关系中,如果子类中拥有一个与父类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返回类型相同的方法,那么我们称为子类的方法重写了父类的方法。
5.super关键字可以访问父类的属性,方法,构造方法,子类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构造方法时,super关键字必须位于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句。
6.继承关系是可传递的,子类除了可以调用父类的方法,也可以调用父类的父类的方法,也就是是继承可以确保某个父类型之下的所以类都会有父类型所持有的全部方法。
7.Java具有单一继承性,一个类不能同时继承自多个父类。final关键字修饰的类被称为最终类,最终类是不能被继承的。
8.继承的意义:1)避免代码冗余,提高代码的可重用性和可维护性;
2)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可用于子类;
3)可以轻松地自定义子类,设计应用程序变得更加简单。
protected是关键字,extends代表继承(public class 类名 extends 父类)
9.方法重写的3大特点:
1)发生在父类与子类之间;2)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返回类型相同;3)子类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父类被重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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